〈鳩摩羅什 書目〉
序 入初地 地相 淨地 釋願 發菩提心 調伏心 阿惟越致相 易行 除業
分別功德 分別布施 分別法施 歸命相 五戒 知家過患 入寺 共行 四法
念佛 四十不共法 難一切智人 善知不定 讚偈 助念佛三昧 譬喻 略行
分別二地業道 分別聲聞辟支佛 大乘 護戒 解頭陀 助尸羅果 讚戒 戒報
如是菩薩為求多聞,知多聞義已,隨說行故,能令尸羅清淨。
清淨尸羅法應當修行。
問曰:何等法能令尸羅清淨?
答曰:護身口意業。亦不得護法。
終不令我見。及以餘見雜。
迴向薩婆若。此四淨尸羅。
行者修此四法。尸羅自然清淨。
護身口意業者。常應正念身口意業,乃至小罪不令錯謬。
譬如龜鼈常護頭足。
此人深樂空故,於第一義中而亦不得護三業法。
有人雖見法空,謂知空者在。是故說不雜我見、眾生見、人見、壽者見、知者見。
迴向薩婆若者。持戒果報不求餘福。但為度一切眾生。以求佛道。
是為四。
復有四法能令尸羅清淨。所謂。
無我我所心。亦無斷常見。
入於眾緣法。則能淨尸羅。
無我我所心者。不貪著我我所心,但知此心虛妄顛倒,而無我法。
無斷常見者。以斷、常見多過故。
入眾緣法者。知諸法從眾緣生,無有定性。行於中道。
如是四法能淨尸羅。
復有四法能淨尸羅。所謂。
行四聖種行。及十二頭陀。
亦不樂眾鬧。念何故出家。
四聖種者。所謂:趣得衣服而足、趣得飲食而足、趣得坐臥具而足、樂斷樂修行。
十二頭陀者。所謂受阿練若法、受乞食法、糞掃衣、一坐、常坐。
食後不受非時飲食。但有三衣。毛毳衣。隨敷坐。樹下住。空地住。死人間住。
亦不樂眾鬧者。不與在家出家者和合。有人雖行阿練若法。多知多識故。多人往來。是故說不樂眾鬧。
若至餘處。若心不與和合。
何故出家者。行尸羅者作是念:我何故而出家。念已。隨出家事欲成就故。如所說行。
是為四。
復有四法能淨尸羅。所謂。
五陰無生滅。六性如法性。
見六情亦空。不著世俗語。
如是之四法。亦能淨尸羅。
五陰無生滅者。思惟五陰本末故。
見五陰無生滅者。見地等六性如法性。如法性不可得,六性亦不可得。
知六情雖是苦樂等心心數法因緣。以正智推求亦知是空。了達三種皆知是空。
有行者貪著於空則還妨道。是故說莫貪著空。
隨於世俗說空名字。如是法者能淨尸羅。
問曰:若爾者,云何言五陰諸法?
答曰:以空故。五陰諸法空。
最後言莫著於空者。空亦應捨。
如是無有邪疑法妨礙尸羅。
問曰:五陰諸法。以有相可相故決定有。
如說色是苦惱相,覺苦樂是受相。
現有如是等諸相,云何言非空非不空?
答曰:惱壞是色相。何等為是色。若惱是色相。離相無可相。
此相在何處。無相無可相。世界終無有。無相有可相。
相與及可相。非合非不合。其來無所從。去亦無所至。
若有合非合。成於相可相。如是則為失。相及可相相。
以相成可相。相亦不自成。相自不能成。云何成可相。
世界甚可愍。分別相可相。迷惑諸邪徑。邪師所欺誑。
相可相則是。無相無可相。如是眼見事。如何不能知。
隨計相可相。有如是戲論。隨起戲論時。則隨煩惱處。
復次,行者以不來不去門,觀諸陰性入空。
如說。
生老病死法。生時無從來。生老病死法。滅時無所去。
諸陰界入性。生時無從來。滅時無所去。佛法義如是。
如火非人功。亦不在鑽木。和合中亦無。而因和合有。
薪盡則火滅。滅時無所去。諸緣合故有。緣散則皆無。
眼識亦如是。不在於眼中。不在於色中。亦不在中間。
不在和合中。亦不離和合。亦不從餘來。而因和合有。
和合散則無。諸法亦如是。生時無從來。滅時無所至。
如彼龍心力。而有陰雲現。不從龍身出。亦不餘處來。
而此大陰雲。雨流滿世界。然後乃消滅。亦無有去處。
如雲無來去。諸法亦如是。生時無從來。滅時無所去。
如壁上畫人。不在一一彩。亦不在和合。壁中亦復無。
畫師所亦無。畫筆中亦無。不從餘處來。而因和合有。
和合散則無。諸法亦如是。有時無從來。無時無所去。
燈炎不在油。亦不從炷出。亦不餘處來。而因油炷有。
因緣盡則滅。滅時無去處。諸法來去相。皆亦復如是。
復有四法。能淨尸羅。所謂。
能自思量身。不自高下他。
此二無所得。心猗無有慢。
觀諸法平等。是四淨尸羅。
能自思量者。行者作是念。我身不淨,無常死相,為何所直。
如是念已。即不自高下於他人。信解身及他無我我所故無所得。
猗者。得如是法故。心輕柔軟,堪任受法。以此猗樂,心不自高。
觀諸法平等者。以空觀有為無為法,一切悉等無上中下差別。
如說。
若當因於下。而有中上者。下不作中上。云何因下有。下自作下者。中上先定有。
若當因於中。而有下上者。中不作下上。云何因中有。中自作中者。下上先定有。
若當因於上。而有中下者。上不作中下。云何因上有。上自作上者。中下先定有。
因下不得作。不因亦不得。若先定有者。不應因於下。若先定無者。云何成中上。
因中不得作。不因亦不得。若先定有者。不應因於中。若先定無者。云何成下上。
因上不得作。不因亦不得。若先定有者。不應因於上。若先定無者。云何成中下。
復次,以空一相故,觀諸法皆平等,眾生亦如是。
如說。
智者於空中。不說分別相。空一而無異。能如是見空。是則為見佛。佛不異空故。
說言諸佛一。一切眾生一。一切法一法。無上中下別。一切佛世尊。離自性他性。
一切諸眾生。亦離自他性。一切法亦爾。離自性他性。以是因緣故。是故名一相。
有諸佛則非。無諸佛亦非。有諸眾生非。無諸眾生非。有諸法則非。無諸法亦非。
離於有無故。名之為平等。一切佛世尊。眾生及諸法。一切不可取。名諸法平等。
一切佛眾生。及法無差別。不可分別故。名之為平等。諸佛與眾生。并及一切法。
入生住滅中。寂滅無所有。亦無所從來。亦復無所去。以無來去故。名之為平等。
諸佛與眾生。并及一切法。悉皆無所有。過一切有道。
此三非是等。亦復非非等。非等非非等。非非等不等。
如是說諸法。皆等無差別。
復有四法。能淨尸羅。
如說。
善能信解空。不驚無相法。
眾生中大悲。能忍於無我。
如是之四法。亦能淨尸羅。
行者了達諸法無自性無他性故,名為信解空。
如說。
一切所有法。終不自性生。若從眾緣生。則應從他有。
不從自性生。云何從他生。自性已不成。他性亦復無。
若離自性生。則無有自性。若離於自性。則無有自相。
自性自性相。不以合故有。不以散故無。二定有則無。
他不能生法。自亦不能生。自他亦不能。離二亦不生。
若無有自者。云何從他生。離於世俗法。則無有自他。
若他從他生。他即無自體。無體則非有。以何物生他。
以無自體故。他生亦復無。四種皆空故。無法定生滅。
不驚無相者。信樂遠離諸相故不驚。
如說。
一切若無相。一切即有相。寂滅是無相。即為是有法。
若觀無相法。無相即為相。若言修無相。即非修無相。
若捨諸計著。名之為無相。取是捨著相。則為無解脫。
凡以有取故。因取而有捨。離取取何事。名之以為捨。
取者所用取。及以可取法。共離俱無有。是皆名寂滅。
若法相因成。此即為無性。若無有性者。此即無有相。
若法無有性。此即無相者。云何言無性。即名為無相。
若用有與無。亦遮亦應聽。雖言心不著。是則無有過。
何處先有法。而後不滅者。何處先有然。而後有滅者。
此有相寂滅。同無相寂滅。是故寂滅語。及寂滅語者。
先來非寂滅。亦非不寂滅。亦非寂不寂。非非寂不寂。
眾生中大悲者。
眾生無量無邊故。悲心亦廣大。
復次,諸佛法無量無邊無盡如虛空。悲心是諸佛法根本。能得大法故名為大悲。
一切眾生中最大者名為佛。佛所行故名為大悲。
忍無我法者。
信樂實法故。諸佛皆一涅槃道故。名為無我法。
若入此法中心則不忍。如小草入火則燒盡。若真金入火能堪忍。無失如是。
若凡夫人不修習善根,入無我中不能堪忍,即生邪疑。
是菩薩無量世來修習善根智慧猛利。諸佛護念。雖未斷結使入無我法中心能忍受。
無我法者。
陰界入十二因緣等諸法是。破我因緣如先說。
是故欲淨尸羅。當行此四法。
復次。
有四破尸羅。而似持尸羅。
行者當精進。自制慎莫為。
寶頂經迦葉品中。
佛告迦葉。四種破戒比丘,似如持戒比丘。何等四。
迦葉。有比丘。於經戒中盡能具行而說有我。迦葉,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復次迦葉。有比丘。誦持律經守護戒行,於身見中不動不離。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復次迦葉。有比丘。具行十二頭陀,而見諸法定有。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復次迦葉。有比丘。緣眾生行慈心,聞諸行無生相心則驚畏。是名破戒似如持戒。
迦葉。此四破戒人似如持戒。
復次。
世尊之所說。沙門有四品。
應為第四者。遠離前三種。
迦葉品中,說四種比丘者。應學第四沙門不應為三。何等為四。
佛告迦葉。有四種沙門。
一者形色相沙門。二者威儀矯異沙門。三者貪求名利沙門。四者真實行沙門。
云何名為形色相沙門。
有沙門,形沙門色相。
所謂著僧伽梨剃除鬚髮,執持黑鉢,而行不淨身業、不淨口業、不淨意業、不求寂滅、不求善。
慳貪懈怠,行惡法,破戒,不樂修道。
是名形色相沙門。
云何威儀矯異沙門。
具四種威儀:審諦安詳趣得衣食。行聖種行。不與在家出家和合。少於語言。
以是所行欲取人意。心不清淨。
如此威儀,不為善。不為寂滅。
而見諸法定有,於空無所有法畏如墮坑。
見說空者,生怨家想。
是名威儀矯異沙門。
云何為貪求名利沙門。
有沙門,
雖強能持戒,作是念,云何令人知我持戒。
強求多聞。云何令人知我多聞。
強作阿練若法。云何令人知我是阿練若。
強行少欲知足遠離。云何令人知我少欲知足。
行遠離法,非為厭離心故。非為滅煩惱故。
非以求八直聖道故。非為涅槃故。非度一切眾生故。
是名求名利沙門。
云何真實行沙門。
有沙門
尚不貪惜身,何況惜名利,聞諸法空無所有,心大歡喜,隨說而行。
尚不貪惜涅槃而行梵行,何況貪惜三界。
尚不著空見,何況著我人眾生、壽者、命者、知者、見者見。
於諸煩惱中而求解脫。不於外求。觀一切法本來清淨無垢。
此人但依於身,不依於餘。以諸法實相,尚不貪法身,何況色身。
見法離相,不以言說。尚不分別無為聖眾,何況眾人。
不為斷、不為修習故。不惡生死、不樂涅槃、無縛無解。
知諸佛法無有定相。知已,不往來生死,亦復不滅。
迦葉!是名隨真實行沙門。
迦葉!汝等應勤行真實行。沙門莫為名字所害。
復次。
不為王等法。而持於尸羅。
亦不依生等。而持於尸羅。
行者欲淨尸羅,不應為王等法。
王等法者。
佛為淨德力士說。善男子。
菩薩尸羅者,乃至失命因緣,猶不破戒。
不期為國王故持戒。不期生天故持戒。
不期為釋提桓因,不為梵天王,不為富樂自在力故持戒
不為名聞稱讚故。不為利養故持戒。
不為壽命故。不為飲食衣服臥具醫藥資生物故持戒。
不依生等法者。
不為生天人持戒。不自依持戒。不依他持戒。不依今世持戒。不依後世持戒。
不依色、不依受想行識、不依眼、不依入、不依耳鼻舌身意故持戒。
不依欲界、色界、無色界故持戒。不為得脫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惡道故持戒。
不為畏天中貧故持戒。不為畏人中貧故持戒。不為畏夜叉貧故持戒。
??
問曰:若不為如此等法者,為何法故持戒?
答曰:為欲令三寶。久住故持戒。
為欲得種種。利益故持戒。
三寶久住者。
為不斷佛種故持戒。為轉法輪故持戒。為攝聖眾故持戒。
為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故持戒。為度一切眾生故持戒。為令一切眾生得安樂故持戒。
為令眾生到安樂處故持戒。為修禪定故持戒。為智慧解脫、解脫知見故持戒。
是事如淨德經中廣說。
菩薩能如是。成就於尸羅。不失於十利。及餘種種利。
亦復不墮於。四難處邪道。不得四失法。不值四壞法。
又得不欺誑。諸佛等四法。能過墮地獄。十事諸怖畏。
不失於十利者。
不失常為轉輪聖王。常於彼中不失不放逸心。
不失常作釋提桓因。常於彼中不失不放逸心。
常不失求諸佛道。
常不失諸菩薩所教化事。
常不失樂說辯才。
常不失種諸善根福德滿足所願。
常不失為諸佛菩薩賢聖所讚。
常不失疾能具足一切智慧。
是為十。
種種利者。
於種種功德不退失。
如經中說。菩薩,善守持戒。
常為諸天所讚。諸龍王善護,諸人供養。
常為諸佛所念。常為世間大師。愍念眾生。
不墮四難處等邪道者。
菩薩能如是成就尸羅者,不墮四難處。
一不生無佛處。二不生邪見家。三不生長壽天。四不墮一切惡道。
得四不失法者。一不失菩提心。二不失念佛。三不失常求多聞。四不失念無量世事。
不值四壞法者。一不值法壞。二不值刀兵。三不值惡毒。四不值飢餓。
得四不誑法者。一不欺誑十方諸佛。二不欺誑諸天神等。三不欺誑眾生。四不自欺誑身。
又過十怖畏者。
菩薩如是清淨持戒。能過墮地獄等十怖畏。何等十。
一能過地獄怖畏。
二能過畜生怖畏。
三能過餓鬼怖畏。
四能過貧窮怖畏。
五能過誹謗呵罵惡名怖畏。
六能過諸煩惱所覆怖畏。
七能過聲聞辟支佛正位怖畏。
八能過天人龍神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等怖畏。
九能過刀兵惡毒水火師子虎狼他人所害怖畏。
十能過邪見怖畏。
菩薩如是淨持於戒。則能住諸佛法。
所謂四十不共法。堪任為法器。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